區屬各單位、各居委會:
為加強我區環境保護,切實減輕畜禽養殖業污染,改善水和大氣環境質量,并根據市環委辦《關于加快落實肇慶市養殖豬場整治工作的通知》(肇環字〔2017〕156號)要求,現決定將我區轄區范圍劃定為禁養區,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擴大至我區轄區范圍(詳見附圖)。
二、區農林水利管理中心要按照職能牽頭組織區相關部門制定禁養區范圍內養殖場清理方案,報區管委會同意后實施。
附件:肇慶高新區禁養區范圍圖
肇慶高新區管委會
2018年3月14日